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1422

1422.“祝福你的

1422.“祝福你的,我必赐福与他们”表示一切幸福属于那些从心里承认主的人。这从“祝福或赐福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祝福或赐福”包含从主接受的每一个事物,既包括良善,也包括真理,因而包括一切属天、属灵、属世、世俗或肉体的良善和真理。由于就普遍意义而言,“祝福或赐福”包含这一切,所以“祝福或赐福”在各个地方的含义从它所在的语境可以看出来,因为它适合那时它所论及的事物。由此清楚可知,“祝福你的,我必赐福与他们”表示一切幸福属于那些从心里承认主的人,因为如前所述(1401-1402节),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。
“称颂(Bless)耶和华(或主)”是古人当中一种常见的说话形式,这一点从圣言清楚看出来。如诗篇:
从以色列源头而来的,当在各会中称颂主神。(诗篇68:26)
又:
要向耶和华歌唱,称颂祂的名,天天传扬祂的救恩。(诗篇96:2)
但以理书:
这奥秘就在夜间异象中显明,但以理便称颂天上的神。他说,神的名永永远远当受称颂,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于祂。(但以理书2:19-20)
论到撒迦利亚和西面,我们也读到,他们都称颂神(路加福音1:64; 2:28)。在这些经文中,很明显,“称颂主”(bless the Lord)就是向祂歌唱,传扬祂的救恩,传讲祂的智慧和能力,因而从心里称谢和承认主。凡这样做的人必被主赐福,也就是被赐予那些属于赐福或祝福的事物,即属天、属灵、属世、世俗和肉体的良善。当这些事物按这个顺序相继到来时,它们就是良善并产生幸福。
由于“称颂耶和华(或主)”和“被耶和华(或主)赐福”是一种常见的说话形式,所以人们也常说“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”(Blessed be Jehovah)。如诗篇:
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,因为祂听了我恳求的声音。(诗篇28:6)
又:
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!因为祂向我施展奇妙的怜悯。(诗篇31:21)
又:
神是应当称颂的!祂并没有推却我的祷告,也没有叫祂的怜悯离开我。(诗篇66:20)
又:
独行奇事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,是应当称颂的。祂荣耀的名也当称颂,直到永远。愿祂的荣耀充满全地。(诗篇72:18-19)
又:
耶和华啊,你是应当称颂的!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。(诗篇119:12)
又:
耶和华我的磐石是应当称颂的,祂教导我的手。(诗篇144:1)
路加福音:
撒迦利亚被圣灵充满了,就预言说,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,因祂眷顾祂的百姓,为他们施行救赎。(路加福音1:67-68)

宇宙星球 #131

131.他们在其它方

131.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,有点简单,但思维足够正确。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。事实上,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。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,这太阳放出光芒,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,还能理解。在天堂,这光是强烈的(AC 1117, 1521-1522, 1583, 1619-1632, 4527, 5400, 8644)。在天堂,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(AC 1053, 1521, 3195, 3341, 3636, 4415, 9548, 9684, 10809)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(AC 3195, 3222, 5400, 8644, 9399, 9548, 9684)。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(AC 2776, 3138)。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(AC 1524, 3138, 3167, 4408, 6608, 8707, 9128 [原文9126], 9399, 10569)。

属天的奥秘 #3223

3223.有两种光照

3223.有两种光照耀世人,即: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。世界之光来自太阳,而天堂之光来自主。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,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。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,但仍属于它,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,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,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。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;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,以至于若没有它们,他就不能思考。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。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,它就住在这光中。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,并将光归于它。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,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,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。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,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。
这光(即天堂之光)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。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。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。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,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。除非天堂之光流入,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,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。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,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,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,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。在这种情况下,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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